| 缩写 | 中文 | 明暗规律 | 用途 |
|---|---|---|---|
| F | 定光 | 持续亮 | 红定光侧面标 |
| Oc | 顿光 | 亮>暗 | 安全水域 |
| Oc(2) | 群顿2 | 多组熄灭 | 特殊标 |
| Iso | 等相 | 亮=暗 | 安全水域 |
| Fl | 单闪 | 暗>亮 | 特殊标黄闪 |
| Fl(2) | 群闪2 | 每周期2闪 | 孤立危险 |
| Fl(2+1) | 混合群闪 | 2下+1下 | 优选航道 |
| LFl | 长闪 | 亮≥2秒 | 安全水域 |
| Q | 快闪 | ≈1次/秒 | 北方位标 |
| Q(3) | 群快3 | 每组3闪 | 东方位标 |
| VQ(9) | 甚快群9 | 每组9闪 | 西方位标 |
| VQ(6)+LFl | 甚快6+长闪 | 快闪后长亮 | 南方位标 |
| Mo(A) | 莫尔斯A | 点划组合 | 安全水域 |
| Al WR | 换色灯 | 白红交替 | 沉船标 |
IALA分A、B两区。中国、南美、亚洲多数国家用A区;美洲、日本、菲律宾用B区。同一颜色在两区含义可能相反,中国沿海一律按A区理解。A区进港方向左侧为红色侧面标、右侧为绿色,出港则相反。
侧面标沿航道两侧标示边界,红色配单数编号、绿色配双数编号,灯光红绿与标色一致。推荐航道侧面标用混合群闪Fl(2+1),提示前方有岔口,主航道与支航道皆可通行,但须按海图核对。
方位标用黄黑横纹圆筒(北黑黄、东黄黑、南黑黄黑、西黄黑黄)配快闪白光,指示危险物所在方位的可航侧。北用VQ甚快闪,东用Q(3)群快闪3,南用VQ(6)+LFl甚快6加长闪,西用VQ(9)甚快群闪9。四方位节奏差异明显,夜间是快速定位的关键。
孤立危险标设在危险物正上方,黑红横纹柱形配两个黑球顶标,灯光为群闪2次白光Fl(2),可从任何方向辨认。
安全水域标设在航道中央或航道起点,红白竖条柱形配单球顶标,可用等相Iso、顿光Oc、长闪LFl或莫尔斯A四种灯质之一,多为白光。
特殊标标示特殊水域或特征,黄光顿光或闪光,无固定编号。沉船标常用换色灯Al WR白红交替,紧急敷设时可见。
灯质字符完整结构为:节奏类型 + (分组) + 颜色 + 周期s。例如Fl(2+1) R 10s中,Fl是节奏、2+1是分组、R是颜色、10s是周期。颜色也可写成完整单词,如"10s 10M"表示射程10海里。有时会在末尾标注射程,如Fl(2) W 5s 10M。
灯光射程分额定光力射程与地理视距。白色灯光肉眼最敏感,红光穿透雾气能力稍好但射程最短,绿光射程也偏短。夜间实际可见距离还受天气、背景光、观测者眼高影响,海图标注的射程是在标准大气和中等照度条件下的参考值。
顺带一提,灯光节奏和无线电莫尔斯电码都用点划概念,但两者不是一回事:航标灯质是光强的时间分布,莫尔斯是编码信息。需要转换电文可看这个摩尔斯电码在线加解密工具,支持文字与电码双向转换。
实际航行中灯质只是判标要素之一,必须结合海图符号、浮标颜色与顶标形状综合判断。同一节奏在不同海域体系下含义可能不同,遇到疑问优先查最新版海图与航行通告,本工具输出仅作辅助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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